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固废治理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1-20 13:51:56)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近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沈阳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做出了规定。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办法》提出,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目录、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确定分类标识、投放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厨余垃圾每日将定时收集和运输
  按照《办法》,全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将予以改造完善。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运输过程中将使用有明显标识运输生活垃圾类别的专用车辆,做到密闭、完好、整洁。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将被处罚
  《办法》还提出,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单位有此行为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此行为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润立漆再登央视 推动健康涂料走入百姓家 
  国家权威媒体成就实力品牌。润立漆继登陆CCTV-1和CCTV-10两大频道以后,于11月下旬再一次获得了央视“通行证”,陆续在CCTV-4中文国际和CCTV-7国防军事两大热门频道展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