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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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通榆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环保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招标编号:TYZC2014—12 2.招标项目: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环保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工程概况:详见标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人; 7、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家,必须取得全部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纯水超纯水器、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投标人取得授权的,还需提供原设备厂家的售后服务保证书; 9、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30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4年5月12日 14:30时之前送达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4年5月12日14:30时在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过时不候。 9.付款方式:首付合同款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7%,另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运行使用一年后,中标方履行合同之规定,结清。 联系地址:通榆县民主东路229号,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谷雨 联系电话:0436-4222396 标书发售联系人:卢奇 联系电话:0436-5000177 邮政编码:137200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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