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HGGC-2009-37 招标代理:唐山市金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业主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报名截止:2009-10-22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电工电子电器 一、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组织建设的海滨路(港乐街-港兴大街)风光互补路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在唐山海港开发区招标办登记备案。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招标内容 建设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名称:海滨路(港乐街-港兴大街)风光互补路灯工程 建设地点:海港经济开发区海滨路(港乐街-港兴大街),长约2700米。 招标范围:灯杆基础浇筑、路灯安装、相关设备采购等。 工程总造价:约450万元人民币。 承包方式:总承包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计划工期:2009年10月3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生产、安装能力,具有足够能力履行本合同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太阳能极板和微风力发电机生产许可证。其安装队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国内施工企业。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近两年内同类工程3KM以上的施工业绩。 四、本工程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五、公告时间: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 六、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逾期恕不接待。 报名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厦二层。 七、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专门授权用于报名)和营业执照副本、太阳能极板和微风力发电机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卡。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可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集中采购机构: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315-2910509 传真:0315-2910508 建设单位: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5-2917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