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省太原市城建部门获悉,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节能50%的执行标准,目前太原市节能建筑总面积已达2279.72万平方米,每年可减少煤耗30.77万吨,相当于一座中小型煤矿一年的开采量。 目前,太原市既有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其中城镇既有建筑面积为8304.79万平方米,累计有2279.72万平方米达到了节能标准,每年可减少大量建筑能耗。另外,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太原市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也大幅增加,从2005年不足1%发展至2009年的16%以上,实际应用面积已达55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煤10.78万吨。 此外,太原市还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绿色建筑标准》,对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有效监管,安排可再生能源奖励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据了解,仅2009年全市就有186万平方米建筑应用了可再生能源,初步形成了污水源、浅层水源、土壤源、深层高温地下水源"四轮驱动"的地源热泵应用技术,以及太阳能光电、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格局。太原市城建委负责人表示,到2013年,太原市三成新建建筑都将使用可再生能源。届时,每年可节煤3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6.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784万吨,减排粉尘颗粒0.558万吨,太原市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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