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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厦门市建设局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 推动建筑节能
(时间:2009/12/25 8:53:17)
    我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在蓝图向现实转化的过程中,必须既树立正确的方向,制定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同时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多管齐下,合理安排,方能保障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原则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相结合
    墙体材料是建筑外围护构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建筑保温隔热的作用,性能良好的保温隔热墙材可以有效阻隔建筑室外热量向室内渗透,降低室内热负荷,节约空调能耗。
发展建筑节能,必须积极开展墙体革新;而要搞好墙体材料革新,就必须发展建筑节能。二者必须始终紧密结合,综合推进。
    政府监管与经济激励相结合
    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引导与市场机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标准强制推动节能建筑的实施;又要考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行为必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居民的节能行为也自然会与其经济利益相联系。因此,在建筑市场上应通过宣传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市场氛围,让购房者建立节能建筑舒适省钱又环保的意识,让购房者乐于选择节能建筑,因势利导地营造房产开发商积极开发节能建筑的良性供需秩序。
    节流与开源相结合
    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开发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的一项战略措施。厦门地处炎热地区,有丰富的日照资源,同安、集美、杏林地热资源丰富,应大力发展太阳能和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才能使再生能源得到切实保障。
    新建建筑节能与既有建筑节能相结合
    开展建筑节能活动,需两条腿走路,新建建筑节能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同等重视,不可偏废。一方 (论坛 新闻)面,建立和完善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确保进入市场的新建项目都是符合标准的节能建筑。另一方面,大量高能耗的既有建筑,如果不进行改造,在其几十年的运行过程中,将耗费大量的能源。对这些为数众多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措施
    加强政策的研究制定
    我市在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厦门市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厦门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贴和贴息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协调各部门的责任义务,依法推进,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筑节能需要强制性的法规和优惠、激励政策共同推进,我市已出台《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市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激励政策。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加大力度,进一步积极研究与出台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如对经认证合格的节能门窗、建筑隔热材料,减征收产品增值税,鼓励生产、采用节能门窗和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制定推广节能空调、冰蓄冷空调的具体措施;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器具的经济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既有建筑节能的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广;改革有关建筑奖项的评审办法,把是否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作为重要评审内容。
    完善建筑节能标准
    在深化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适合本市气候特征、资源状况、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化体系。针对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需求,配套完善从设计标准、应用规范、节点图集、设计软件、检测评估、施工验收、产品标准和工程造价与配套定额等建筑节能系列化标准体系;针对不同的管理需求,配套完善新建和既有建筑、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照明系统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建筑有机结合,以及能满足本市能效管理、建筑能耗统计等基础管理需求的建筑节能系列化标准体系。
    为了更好开展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市建设与管理局将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厦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厦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标准”和“厦门市建筑用能设备运行管理规范”等节能改造相关技术规程、图集、工法等,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市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在推进节能改造工作的同时,不断优化节能改造技术和设计方案,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推行科技创新
    我市加大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投入和管理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开展建筑节能科技研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科技攻关,提高建筑节能科研、开发、推广应用水平。建立建筑节能专家库,汇集一批建筑节能的学术带头人、资深技术和管理专家,为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出谋划策。
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
    严格考核评价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量目标为120万吨标准煤。2008年4月厦门市政府颁布了《厦门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明确了节能减排任务的考核方法。我市建设领域将依据节能减排任务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分解建设口的节能减排任务并严格进行考核。
    2007年我市下达了厦门市“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2005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为0.65吨标准煤。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到2010年,我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2%,即由2005年的0.65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57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率为2.52%。按我市“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年均GDP增长率为15%计算,“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量目标为120万吨标准煤。根据计划,建设口负责的节能目标为36万吨标准煤。
    提高节能意识
    要经常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持久的群众性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提高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提高开发商和广大居民的认识程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重视程度;组织学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举办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班、研讨会;加强建筑节能科技论文的征集和发表工作;建立建筑节能信息网站;搜集整理国内外信息,扩大交流渠道。
    双赢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规定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一种国际履约机制。通过这一机制的实施,发达国家缔约方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用比较低廉的成本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量,以抵消其部分减排义务。同时,发展中国家通过这种合作可获得资金和技术,是一种国际合作的“双赢”机制。从建筑行业的特点来看,落实好清洁生产机制,不仅仅能够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同时可以起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的,从而在能源价格高涨的今天,可以降低建筑的建造和使用成本。更重要的是,如果建筑行业能够较为合理科学的运作CDM项目,可以从发达国家引进清洁高效的先进能源技术和额外的CDM资金,提高我市建筑行业的用能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我们应充分利用CDM双赢机制的有利条件,采取积极和可持续的方式,参加CDM国际合作。
    市建设局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来推动我市的CDM发展:
    (1)加强对我市建设领域CDM潜在项目的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增进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和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科学知识与技术的普及,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CDM,增强意识。
    (2)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积极引入多项提高效率的改造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空调变频改造、余热回收;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风力发电、地源热泵等技术在项目上的应用,并研究这些项目与CDM的结合。
    (3)在国家CDM管理框架下,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则,加强对CDM项目开发工作的协调管理。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企业参与、打捆申报”的模式开展我市CDM项目的识别、组织和申报工作。通过多部门协调配合,就提高能源效率技术应用、风力发电、利用热泵技术进行工业余热回收和垃圾发电以及石油化工的减排等CDM重点项目协商打包,对相关企业的申报进行组织和协调。
    (4)中国可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领域非常广泛,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获得批准的项目仅259项,其根本原因在于CDM项目体系的规则繁复,而且变化较快。建议政府与科研单位联合对妨碍我国CDM项目开发进度和数量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掌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委员会CDM申报规则,及时了解其动态,为我市CDM的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厦门而言,利用清洁发展机制,通过项目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资金,既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又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工艺生产水平,提高居民生活工作环境,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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