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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建设部高度肯定厦门建筑节能工作 |
(时间:2009/12/21 11:46:18) |
厦门建筑节能工作近几年来卓有成效地开展,为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厦门市因此得到了建设部的高度肯定,被建设部定为中国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和建筑能耗监管体系示范城市。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卓有成效地开展。 从政策法规、行政监管、舆论宣传、技术标准、科研投入、市场培育及工程示范等全方位推进,为我市的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建设部的高度肯定。厦门市被建设部定为中国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和建筑能耗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并争取到国家财政拨款2593万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的工作。 1 完善配套政策 我市制定的《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市建设与管理局会还同市人大环资委、市法制局正在研究制定墙体材料改革、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改造等政策法规。 我市还编制了《厦门市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通过建筑节能立法工作,着手制订《厦门市建筑节能贴息项目暂行实施办法》。 同时每年从专项基金中拨出不少于400万元的资金,用于加强对建筑节能科研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并适时发布和调整限制、淘汰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2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时间较短,技术标准体系不成熟,技术措施不同于北方寒冷地区等特点,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相关技术部门,积极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2004年底,市建设与管理局及时组织编制发布《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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