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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襄城县全面实行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 |
(时间:2009/12/21 11:31:59) |
今年以来,襄城县全面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把建筑节能纳入竣工验收不可缺少的一项,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今年,该县全年共审批建筑节能项目24个,竣工节能住宅面积14.6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据了解,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宣传的不断深入,襄城县加大了建筑节能管理力度,将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出台一系列激励约束政策,多环节全面落实国家、省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悄然“升温”。该县一是把好设计环节关。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章节,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二是把好招投标环节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按照图纸设计把建筑节能项目纳入招标内容。三是把好施工环节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图纸设计施工,不得私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对私自降低节能标准和取消节能措施的行为,监理单位要予以制止或举报。四是把好竣工验收环节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建设工程中节能部分进行专项监督,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是把好房屋销售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必须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标明所采用的节能标准等内容。未经验收备案的工程,房管部门不予发放房屋销售许可证和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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