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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攀枝花今年全面启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
(时间:2009/6/23 14:35:06) |
近日从市规划建设部门了解到: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今年全面启动。今后我市的居住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它公共建筑都将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我市居住建筑执行《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2008),公共建筑执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温和A区标准。国家制定的节能标准要求使用国家推广的节能新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负责节能建筑推广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建筑节能重点在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让民用建筑在墙体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系统,运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还要求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自2008年12月1日以来,我市在积极推进新建民用节能建筑的同时,今年将对现有的民用建筑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节能建筑分类改造,并全方位推广我市得天独厚的太阳能资源的供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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