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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
(时间:2016-6-23 9:30:51) |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今年积极贯彻实施《江西省民用绿色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和《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质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8.5%。 近年来,江西省通过抓立法规划、抓责任落实、抓验收检查、抓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各方主体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执行50%的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绿色建筑成为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的重要指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全省21个项目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7兆瓦,创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共11个。 此外,江西省公共建筑节能稳步推进,成立了江西省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南昌大学等5所院校节能型示范校园均已全部通过验收,共有420栋建筑实施了实时监控;建筑科技和智慧城市取得较大进展,推广应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1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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