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烟台市住建部门获悉,“十二五”期间,烟台累计增加节能建筑面积2279.75万㎡,30个项目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6个项目入选2015年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入选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今年该市将继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去年11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奖补依据由原来的项目设计标识星级变更为项目所获运行标识星级。 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负总责,在进行设计招标或者委托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指标要求。组织工程验收时,应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验收内容。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绿色建筑运行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目前,烟台市胜利南路南延(含隧道)工程第二标段、万科御龙山D地块二期、天业盛世景苑、芝罘区黄务朱家旧居改造项目二期、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西延改造工程、珠江路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入选2015年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入选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去年以来,烟台住建部门将大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执行新版节能设计标准,深入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贯彻省厅执行居住建筑75%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重点执行好规划节能审查、节能设计专篇、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等管理制度,强化建设过程全过程把关。做好规范标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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