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成本增加,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常常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而《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进行了硬性规定。今后,我省从房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人员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