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的楼盘到底是不是 “绿色建筑”将有据可依,不会再被天花乱坠的售楼广告所迷惑。昨天,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试行修订稿)》,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通过绿色建筑评审的住宅将挂牌予以体现。
据介绍,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2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将首先被应用于公用建筑的强制性评价。凡获财政拨款、财政补助的建筑,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能效标识的评价,所有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应率先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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