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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城市化迅速推进 土壤污染管控加强农业防治
(时间:2018-1-19 14:40:50)
  回眸历史,自19世纪中期发起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欧美等发达国家污染事件频发。我国的土壤问题则在20世纪79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凸显。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推进,环境安全管理模式粗放、工业污水废水无序超标排放、泄露及垃圾渗滤液等,严重危害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壤。
  土壤安全与每个公民的健康息息相关,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民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与美丽中国愿景的实现及大国崛起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因此,土壤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不得不重视的大问题。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说的,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也指出,土壤污染防治关乎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并且土壤污染相对大气污染、相对水污染来讲,它的防治难度更大,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下更大的力气、更大的功夫抓紧推动。
  根据以往的调查研究不难发现,我国目前土壤污染情况集中体现在几大方面:
  耕地污染范围广;
  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城市场地污染严重;
  工农业粗放式发展导致大面积污染;
  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及矿区污染等
  顶层设计趋完善
  为了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行动纲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明确目标:
  到2020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有了时间表和军令状之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2017年开启落地之旅。从2017年初以来,国土部、住建部、环保部等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加速推进防治土壤污染的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1月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尤艳馨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中,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5亿元。至此,十三五以来我国累计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达到150亿元。
  我国国家层面制定的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单行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确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的制度框架,明确提出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已经在今年10月份通过人大第一次审议,有望在2017年底或2018年初出台。
  修复市场面面观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中央到地方的政府系列举措,正使得土壤修复趋于理性,土壤修复市场也从爆发转向平稳快速释放。
  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只有30亿元,2016年攀升至90亿元,从事土壤修复业务的企业也从三年前的500加增至目前的近3000家。基于当前形势判断,我们认为,2017年土壤修复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50亿元,“十三五”期间,突破1000亿元为大概率事件。
  蓝海,还是红海?全联环境商会荣誉会长、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一番话直指问题的核心,“环保产业是蓝海也是红海,如果有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突破就是蓝海,反之便是红海。”
  先说技术研发。我国目前的土壤修复技术相较于世界广泛应用的技术种类而言,数量偏少。由于研发成本与技术成本高昂,目前正在进行的技术研发规模偏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旧任重而道远。
  再说商业模式。我国土壤修复市场最大的短板之一便是最新的商业模式的匮乏。尤其是面临日趋复杂的土壤污染问题与修复环境,缺乏行之有效的探索与实践。
  因此,虽然土壤修复市场已经迎来窗口期,但需要认清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刚刚起步不久的现实,仍旧需要国家政策的继续扶持加码,需要建立有治理技术完备、资金雄厚的综合能力强的土壤修复龙头企业推进,还需要若干综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一批有活力的中小企业来整体推动。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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