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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时间:2020-9-3 9:14:4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商务部办公厅8月2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给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落实禁塑限塑相关规定要求。
  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固废法》),对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赋予了新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印发政策文件,对商务领域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聚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准确把握不同塑料用品在实施区域、时间节点等具体禁塑限塑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严抓禁塑限塑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并重,针对行业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并纳入省级政府实施方案。同时,督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分析评估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完成本区域各阶段目标任务。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商务部将另行制定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相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平台,方便地方和企业报送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本地区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通知》明确,要完善商务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上述举措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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