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在官渡区召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现场观摩及工作会议,组织昆明市主城11个区县、管委会分管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负责人现场观摩建筑垃圾处置试点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内昆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许可证使用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
以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每车一审工地出土周期长,运输企业办证难、不方便,基层城管队员的工作压力也倍增。为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今年起,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和备案、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进行一系列改革尝试,并于1月1日开始,在官渡区推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试行)》试点工作,从而将审批材料由14项减少至5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至10个工作日。许可证使用期限由原来的7天至15天延长到8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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