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固废治理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合肥将设4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
(时间:2021-8-18 10:45:47)

  打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最后“一公里”,将分别在肥西县、新站区、肥东县、巢湖市设置4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日前,合肥市印发《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据介绍,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环境监管难,潜在的环境风险大,大部分危险废物来源于工业生产,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焦化、电镀等为主。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贯穿于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各环节中,稍有不慎,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2020年度合肥市产废规模较小的企业(年产生量15吨及以下)1957家,占产废企业总数的86%,主要来自中小微企业及机动车维修、实验室检测机构、铅蓄电池销售等社会源行业,数量小、涉及面广。目前该市危险废物核准利用规模39.49万吨/年,核准处置规模16.63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25万吨/年,完全满足实际处置需求。但是,由于环保意识不强、产生量小、服务端供给不足等多方面因素,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顺畅、处置费用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该方案明确了试点单位的危险废物收集范围和种类。收集区域仅限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规模不大于10000吨,收集类别仅限收集年产生量在15吨(含)以下的工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科研院所、学校、检测机构等各类非工业源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除外),机动车维修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后产生的社会源危险废物。同时,明确禁止收集类别包括特定行业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剧毒性危险废物,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综合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产业发展等因素,合肥市将设置肥西县、新站区、肥东县、巢湖市4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分别服务于相应区域的产废单位。
  据介绍,该市还将对危险废物加强全过程环境监管,采用视频监控、二维码等技术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实施监控,做到来源可追溯、贮存可查看、去向可跟踪。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发布 
  7月8日,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2021中国生态环境产业高峰论坛”在成都举行。会上,“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发布,并对上榜企业授牌。   ▲环境商会秘书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769209918@qq.com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