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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效也存在诸多不足 垃圾分类仍需持续推进
(时间:2018-7-5 12:05:25)
  垃圾分类处理是解决生活垃圾、美化生活环境的必由之路,是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系统工程。俗话说:一切问题都是人的问题,垃圾因人而生,垃圾难题也可因人化解。 
  自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有效推进垃圾分类,2017年3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明确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共46个城市,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此后,我国垃圾分类由“鼓励”转变为“强制”,各地相继掀起“我要分”热潮。 
  总体而言,一年多来,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根据6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正有序推进。 
  其中,成效主要体现在,党政军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一些地区也率先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同时,41个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14个城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3个城市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列入立法计划。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杨海英表示,现阶段,46个重点城市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包括福建、贵州、江西3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内的21个省(区、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但实践证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挑战:意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末端处理不完善等。具体来看,民众还未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习惯,从“要我分”转变到“我要分”尚需时日。以大城市为例,就算领导干部、知识分子也并非完全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垃圾。 
  也业内人士坦言,有些地方虽然搞分类回收,但是粗放式的,只摆了两三个垃圾桶,写着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但什么是可回收物,许多说不清楚,于是又回到了随手乱扔的原点。 
  另外,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只在投放环节配备了分类投放垃圾桶,有些城市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置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垃圾混合收集之后运至中转站,再运至处理场,许多可利用的物资和有毒有害物一起混入垃圾中,加大了废品回收的成本和难度,降低了效率。 
  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为实现以上目标,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快设施建设,推动立法工作。 
  此外,我们认为,应该完善政策标准,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民众环保意识;出台鼓励机制,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规范垃圾分类,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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