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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商河县公安局开展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
(时间:2014-8-29 10:24:34) |
8月28日,入夏以来,商河县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多次收到群众反映县城内商铺等外置音箱扰民的举报。为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创造“洁净、畅通、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全面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八月份,县局组织开展了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将教育、管理、惩处措施相结合,取得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超前谋划,确保行动有的放矢 县局针对城区噪音扰民类诉求占县局受理噪音举报总数的90%以上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制定了《商河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城区社会生活噪音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八月初,民生警务平台对重点区域(城区)噪音扰民诉求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联合治安大队、法制大队、许商派出所对此类诉求进行了研判会商,掌握影响大的社会生活噪声源。治安大队根据分析研判结果,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明查暗访,对存在噪声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地点的噪声源进行归拢掌控,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多措并举,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前,县局办公室统一印制了噪音危害的宣传资料向商铺散发,积极引导相关负责人或组织者自觉调低音量、拒绝噪音。并向群众发放印有民生警务热线66666110、9600110及网址的宣传卡片,鼓励群众参与举报,积极营造整治氛围。因公安机关处理噪音扰民问题的法律依据尚不明确,行动中,县局从法制大队抽调专人配合治安、派出所执法,运用法律武器、用足用活法律手段,采取说理式执法的理念,坚持以教育和管理为主、惩处为辅的执法方式,按照先易后难、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分批、分期、分类有计划开展,针对前期投诉较多以及噪声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地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拒不服从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此次行动,共劝诫负责人37人次,对6起被群众多次举报仍不整改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分别给予了警告处罚。 跟进宣传,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整治噪音扰民问题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优势,为增强社会影响力,强化行动的社会效果,县局办公室主动邀请县电视台全程参与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噪音危害,曝光噪音扰民违法行为,有效提高了群众降音量、缩时间,合理使用外置音箱的自觉性,为公安机关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广泛的社会民意支持。下一步,县局将充分依托民生警务平台,尊重民意,积极与县相关部门沟通,扎实做好噪音扰民的长效整治工作,避免重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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