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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四类噪声监管单位不同 |
(时间:2014-8-19 11:16:56) |
遇到噪声扰民如何投诉?饮食店影响楼上居民生活怎么办?日前,市环保监察支队支队长郑武平掌线本报政风行风直通车96339,就群众关心的环保执法等问题进行解答。 有居民反映,他们投诉噪声污染时,经常被环保局和110踢皮球。环保局和公安局110关于噪声污染问题的处理是如何界定的?交叉的问题又应该由谁来负责? 郑武平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噪声共界定如下四种类型: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环保部门遇到有关噪声投诉时,如在管辖范围内都会在规定时间内查处,如不是管辖的噪声污染,“12369”环保举报热线也会在电话里将管辖职责和负责范围详细向投诉者介绍,必要时也会代转相关部门查处。 工业噪声 指“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监管,居民群众遇到此类噪声污染可以直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 建筑施工噪声 指“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这部分由行政执法局监管,此类噪声污染可以拨打22595110投诉; 交通噪声 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此类噪声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警、港监、铁路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生活噪声 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建筑和交通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此类噪声中,“三厅”娱乐场所和商业活动使用空调、冷却塔产生的噪声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在公用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音响器材、家庭娱乐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室内装修、集会活动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于罚款,广大群众遇到此类投诉可直接向公安局11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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