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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内江市城区商业经营场所噪声整治方案》解读分析 |
(时间:2014-7-11 12:22:47) |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商业经营场所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但部分商业区普遍存在因商家使用宣传扬声设备而产生重度噪声污染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彻底治脏、大力治乱、全面治差”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全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从7月1日开始,为把内江打造成全省最整洁、最美丽城市,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市将大力整治城区商业经营场所噪声污染问题。 1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一批商业经营场所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提高广大市民预防噪声污染的能力,增强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经商的意识。城区商业经营场所噪声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昼间低于60分贝,夜间低于50分贝;城区商家招揽顾客音量得到有效遏制,文明经商意识得到增强;农贸市场内无商贩使用喇叭大声叫卖现象;大排档夜市摊点无卖艺人员高声弹唱;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噪声明显下降。 2整治重点 重点对城区农贸市场内噪声、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噪声、商家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行为、城区商品展销会噪声、大排档夜市摊区噪声、沿街叫卖商贩产生噪声、餐饮行业产生的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8类噪声进行整治。 3整治区域 市中区四方块商业圈、邱家嘴商业圈;东兴区美食一条街、九龙生活广场、东兴老街景区;经开区壕子口街道铁路小学周边、壕子口街道铁路俱乐部三岔路口周边。 4时间安排 5月20日至6月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三区和市级配合部门对城区商业经营场所噪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市工商局牵头召开筹备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报市指挥部;三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月21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后,市级相关部门、三区及所属街道(乡镇)进行层层动员部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以三区为主体、市级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整治范围,分层次分区域,结合投诉举报情况开展整治工作,达到整治目标。 10月1日以后为巩固提高阶段,商业经营场所噪声整治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接受检查和验收;三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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