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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重庆市铜梁县明月广场噪音扰民究竟能不能解决? |
(时间:2014-4-1 15:27:16) |
市民来电: 昨日,一“愤怒的市民”给栏目组打来电话,说明月广场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市民责问:这个问题究竟能不能解决?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这位“愤怒的市民”在电话中很激动: “这种情况已经很久了!你们《铜梁日报》去年也报道过多次,现在还是那个样子,没有丝毫改观!” “你们这些部门单位搬到广场边上来办一下公就晓得了!广场唱歌跳舞的时间这么长,声音又那么大,你们想一下,有的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小孩子也要上学,怎么受得了?” “我们给多位领导反映过,县领导给有关部门也做了批示,有部门去管过几天,音量开小了些,但‘好景不长’。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推这推那说管不住了,我们希望有关部门领导来我们家里感受一下这噪音究竟有多大!……” 记者调查: 由于雨天没有坝坝舞,加上发稿时间关系,记者没有去现场体验,电话采访了几个相关人员,做了一个初步调查。 “确实受不了!太恼火了!”县文联办公楼就在明月广场边上,记者提到坝坝舞对他们办公有什么影响时,一位文艺干部告诉记者,只要天气好,坝坝舞每天上午八九点钟就开始了,午饭后两三点钟又接着干,时间长,声音又大。县文联朝坝坝舞广场一面的办公室都安装了双层隔音玻璃,但无济于事,大家只得搬到靠近里面的办公室。“里面声音稍微小点,但声音老在耳边转,对文艺创作影响大得很。” 去年有关部门对坝坝舞进行整治后的几天,当时喇叭音量最小的时候,本报记者曾到附近居民家进行了体验。据“体验记者”讲,平常从广场上路过,感觉音量不是很大;但到了附近楼上居民的房间,各支坝坝舞团队的锣声、鼓声、歌声,混杂在一起灌进房间,“大杂烩”式的声音确实让人崩溃。 《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广场坝坝舞是中老年人娱乐身心的一种方式,也已经成为我国“全民健身”的普遍形式,但坝坝舞噪音确实影响了周边市民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坝坝舞噪音扰民是否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如何既让坝坝舞继续,但又尽量不影响周边市民?这一矛盾能不能化解,本栏目将特别关注。 相关链接: 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不得噪声扰民(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噪声扰民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夜间排放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一)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二)经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 (四)车站、港口、码头、机场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交叉口,在交通繁忙时刻必要的疏导活动; (五)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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