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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管理噪音扰民需要大智慧 |
(时间:2013-5-7 14:17:09) |
在噪音问题上,可以选择环保部门作为“大部”,赋予其统筹权、协调权、督办权等,简单说,就是把环保部门建设为一个汇总问题的大本营,通过他们的专业监测,对问题进行分类,而后交由城管、公安等部门具体处理。 “晚上10点,执法人员的巡逻车刚走,这些宵夜大排档就纷纷开张,吵闹声和油烟味让人头疼死了。几乎每天都是凌晨两三点才伴着吵闹声入睡的,这样下去整个人都疯掉了!”近日,家住港口镇美景花园的市民张小姐致电本报88881111报料热线反映,小区楼下商铺以及对面的夜宵大排档,常常彻夜喧闹,导致附近住户既不敢开窗又难以入眠,苦不堪言。(5月6日《中山日报》A4版) 毫不夸张地说,噪音已成城市公害之一,管理不好,则威胁公民生活工作环境。《南方都市报》曾报道,仅工地噪音一项,中山市环保局就日均接到投诉达18件。但该注意到,民众遭遇噪音困扰之后,很容易接着遭遇“投诉无门”,“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投诉,该由哪个部门来管”。例如一般公民都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至于“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恐怕一般没几个说得上来。问题往往也正在于此,事实上,噪音种类繁多,而对噪音的整治却又是多头管理。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音类型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不同类型的噪音有不同的主管部门,随便一清点,林林总总,居然有环保、城管、文体、公安等8 个以上部门管理噪音。很明显,对噪音的管理分得这么细,一般老百姓哪能弄清楚?加之噪音分类尚存在争议,往往群众投诉好几个部门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此语境下,很多时候,噪音都因“管理难”而无人管,很多市民在面对噪音困扰时也往往最后都只能“自认倒霉”。换而言之,就算不是遇到“重点工程”,即便是一般的工程噪音污染,现实中也普遍存在难管理问题。 应该说,多头管理并没有错,关键是要区分职责,以联动高效为目标,从组织架构、流程、责任着手理清管理关系。但一些噪音无人管或难管理现实证明,多头管理模式容易因责、权、利不明确,而出现在处理过程中“多部门负责,却又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为此笔者建议,扫清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障碍,不妨借鉴“大部制”管理思路。 比如在噪音问题上,可以依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一规定,选择环保部门作为“大部”,赋予其统筹权、协调权、督办权等,简单说,就是把环保部门建设为一个汇总问题的大本营,通过他们的专业监测,对问题进行分类,而后交由城管、公安等部门具体处理。 事实上,“大部制”尤其方便强化缝隙问题的有效监管。例如在“九龙治水”的噪音管理序列中,往往是按照“声源”去分工监管,但在管理链条的连接处会出现大量的环节空隙(有些噪音很难被准确归类),这些环节上很容易成为管理中的盲区和真空地带。而“一龙治水”之后,所有的问题责任都指向“大部”,既有利于分配责任,也有利于“追责”。老百姓不管遇到什么噪音问题,只要找环保局就可以全部搞定。至于环保部门如何管理好由其统一协调,否则要担失职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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