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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促海绵城市建设 水业圈积极响应配合
(时间:2015-12-8 10:59:18)

  前不久结束了9月24日在新国际博览中心M51会议室由上海城镇及建筑水展举办的“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研讨会”。紧随其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与此同时,正式确定了推进“时间表”,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会议指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设雨水自然积存、渗透、净化的海绵城市,可以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会议确定,一一是提出总体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二是加强规划引领。提出将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 制度,并在规划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三是统筹有序建设。明确了通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在城市新区建设中全面推进,老城区 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大力推动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 企业发行债券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五是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为配合国家政策发展,水业圈频频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最新讯息,把握行业最新动态,中国城镇建筑水展将联合海绵城市建设行业协会与媒体,联系业内专家,共同探讨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方向,顺应时代政策发展。2016年更是新增“海绵城市”板块,为正在摸索的水业人士开辟一条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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