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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将与治污成效挂钩 |
(时间:2013-11-14 15:43:04) |
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每立方米0.75元,其他用户每立方米0.88元。污水处理费是按时交了,但我市河道的水质却不见有明显好转。 昨日下午,市物价局召开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情况介绍会,通报了调研情况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了初步的对策建议。 记者了解到,现在市物价局已经在网上发放调查问卷,就东莞市污水处理费价格管理一事向社会各界广征意见,同时发出公告,向社会征集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的参加人、旁听人。根据市物价局的计划,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将会在12月份中旬召开。 【现状】 污水处理收费低于省水平 “原来我们的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75元比其他地方要低不少”,家住东城的陈小姐发现我市污水处理费比周边城市的要低,感到有些惊讶。 记者了解到,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从2002年6月起开始征收的,专门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目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09年底开始执行,分别为居民每立方米0.75元,其他用户每立方米0.88元,加权平均为每立方米0.85元。 据悉,省的平均收费为每立方米0.98元,珠三角城市的平均收费为每立方米1.01元,深圳为每立方米0.95元,广州为每立方米1.07元,佛山为每立方米1.16元。对比省的平均水平和省内其他城市,我市的污水处理费处于较低水平。 【改革】 处理费与效能实施联动机制 “虽然治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主要内河的水质改善还不够明显,与市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市民的意见比较大”,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表示,该局希望通过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提高治污效果,让我市的水质更接近市民的期望。 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志超进一步解释,希望通过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更科学地制定日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时,希望通过建立污水处理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约束污水征收单位,最后由污水征收单位约束污水处理厂,从而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如果污水处理不达标,政府将会减少支付污水征收单位的费用。这时,污水征收单位就必须加大工作和监督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厂把工作做好。” 陈志超说。 陈志超强调,这并不是污水处理费单纯地涨价或降价,而是要建立价格形成机制,让污水处理费更加符合市场现状,与此同时,达到提高治污效果的目的。 【对策】 实行污水处理费差别收费 据了解,目前水主要污染物排放中,印染行业、造纸行业排放的废水分别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5.33%和22.43%,排放的COD分别占全市排放量的50.64%和26.29%。 “我们将把污水处理费收费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殊行业三类,实行分类定价,对特殊行业实行高标准”,陈志超表示,具体列入什么行业,将在以后的方案中明确出来。 同时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市物价局表示,相对固定的收费标准,无法及时反映用户真正应该承担多少费用。因此,除了考虑成本,还须考虑实际污水处理量等因素。 “以处理成本为基础定价后,将根据上年实际收费水量处理率,调整当年污水处理费实际收费,” 陈志超进一步解释,“假设政府上年按100万吨污水处理量制定收费,但实际上上年只能完成90万吨的污水处理,那么当年的收费就会下调,因为根据实际的污水处理率进行收费,对用户才比较公平”。 此外,建立污水处理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针对治污成效不明显,市物价局认为,需要建立污水处理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设定每年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等,按完成情况调整征收标准。 调查问卷收集社会声音 日前,市物价局为实现“先征求,后制定”,在网上发布了《东莞市污水处理费价格管理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开进行问卷调查,邀请广大市民参与,以便进一步了解社会各界对完善污水处理费管理的意见。调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 市民能够通过调查问卷以居民,工商企业,高耗水、高污企业或机关、事业身份表达自己的意见。 12月举行的听证会邀您参与 日前,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征集东莞市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公告》。公告表示,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将于今年12月举行,现在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 据了解,通过听证会收集市民、企业的意见以后,市物价局将根据这些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最后报给市政府审批。参与本次听证会的报名时间从12月12日到12月20日,市物价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者条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于市物价局的网站公布。至于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据悉,本次听证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23名,包括:个人消费者9名、工业企业3名(含造纸企业1名)、商业企业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消委会各1名,专家学者3名,经营者(污水处理企业)3名。届时,听证会参加人联同5名旁听人员和8名新闻媒体记者一起参与。 听证会参加人的征集方式,以自愿报名为主。凡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以及新闻媒体可通过如下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报名。 (二)登录东莞市物价局网(http://wjj.dg.gov.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物价局。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六楼 联系人:陈少萍 联系电话:22830672, 2283065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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